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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選學生資格
參選學生必須乎合以下所有資格
- 持有香港身份證
- 於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讀中學
- 獲學校或老師提名
參選學生須知
- 作品必須由參選學生親自製作及原創,作品版權需由參賽者持有
- 所有參選學生,必須同意出席頒獎典禮及參展
- 所有參選學生,必須確保所選之5件參選作品能於2019年2月1日至3日之青年視覺藝術展展出,如該作品未能展出,請把該該作品放在「個人作品集(其他作品)」
- 所有參選學生,必須出席評審面試並展示參選作品之正本(如作品為大型立體作品,請於面試前向大會查詢)
- 任何作品正本,學生請親自妥善保存,參選作品請以副本遞交,所有已遞交的任何文件/光碟,一律不獲發還。
- 大會保留各項安排及評審的最終決定權
提名學校及老師須知
- 學校需確保參選學生如期出席評審面試及頒獎典禮
- 得獎學生之所屬學校必須同意安排老師或代表出席頒獎典禮,接受嘉許狀
截止報名日期
2019年1月22日
立即報名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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